![]() 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和免费方面的政策,目前也已经明朗。今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调整《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调整内容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调整本市财政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照《暂行办法》有关标准核定本市财政补助金额。本市对单车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单车可获得中央财政补贴额的50%。二是调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流程。汽车生产厂商申请中央财政补助,可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仍按照《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这也就意味着,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仍能享受免费牌照政策。因为根据此前的《暂行办法》,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消费者名下无在本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本市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同时,对使用专用牌照额度的新能源汽车,实行一车一牌制度,不予办理退牌业务,且自专用牌照额度启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过户。新能源汽车报废,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 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个人用户是指信用状况良好的本市户籍居民、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单位用户是指本市党政机关和在本市注册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 不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从去年开始,本市将诚信体系作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前置条件应用到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工作中,重点关注企业用户是否存在司法判决、司法执行、税费欠缴、欠缴社保等失信信息,个人用户是否存在司法判决、司法执行、酒驾、交通肇事逃逸等失信信息。查询方式上,主要由市新能源汽车推进办定期统一汇总新能源车意向用户基本信息后,将信息发送至市信用平台进行核查。市信用平台在接到信息起5个工作日内将核查结果反馈至市新能源汽车推进办。一旦发现有失信行为,将被列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