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崇明区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经崇明区政府批准将于2018年12月15日正式实施。本办法对本区公共停车场的地段和场库等级进行了重新定义,并对应新的收费价格。 其中,对新能源车辆实施停车优惠,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2元/小时,相关景区停车场为小型车10元/次,大型车20元/次。 此前,上海市交通委透露,未来新能源车扶持政策有望更多考虑对使用环节进行鼓励,如减免停车和过路费、对充电桩建设予以补贴等。但从全市范围来看,还没有整区实行新能源车停车优惠。 按照地段划分为三类,一类地段是城桥中心地区,二类地段为堡镇、陈家镇、长兴镇城镇化地区,三类地段为上述以外的其他地区;场库等级划分为三级,主要是依据停车场库硬件设施和管理要求的不同。 根据调整后的场库等级和收费标准,一类地区城桥中心城区收费价格将基本调整为5元/小时,二类地区堡镇、陈家镇、长兴镇城镇化地区调整为4元/小时,三类其他地区调整为2-3元/小时。相关旅游景区停车场实行按次收费,在原价格基础上进行不同程度调整。 目前设定的政府指导价为最高限价,各停车场库可在规定价格之内自主下浮价格。另外,从便民惠民的角度出发,对涉及公共服务的相关停车场库,实行前半小时免费停车的优惠措施。 |